我国治水的根本出路在于“山水共治”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解  决洪、涝、旱等水患灾害,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兴建了大批水利工程并取得了相当效果。我国治水历史四千多年,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富于治水经验的民族。然而,由于人口、经济和自然等多种原因,近年我国抗灾、救灾的能力虽有所加强,水患却有增无减。九十年代以来,几乎年年大水,年均受灾面积近七亿亩,直接经济损失成倍增加,1996年竟高达2200亿。 主管部门的主要对策是更大规模地兴建水利设施,为此需要更大的投入。

    研究表明,与历史周期相比,近年致灾的自然因素并无明显增加,但灾情和损失却远大于过去。可见成灾主要原因不在自然而在人,即人类的社会活动,其中与水患直接相关的,首先是砍伐森林和破坏原始植被。江河上游地区的生态状况直接影响着全流域的水情。森林消失、原始植被破坏必然造成山区水源不能涵养、水土大面积流失,是导致下游洪、旱灾害和河道淤塞的直接原因。

    从治水战略上看,重工程措施,轻生态保护措施;重治水、轻治山;重治末,轻治本,无异于一只手在抗灾、另一只手在造灾;一只手在修堤修坝,另一只手在毁堤毁坝。

    从治山方针上看,重营造人工林,轻保护原生林;一只手砍树,另一只手栽树;砍的是生态效益最好的原生林,栽的是生态效益差的人工林,不仅使我国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区森林面积锐减,而且使森林质量下降,使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日衰。

    随着生态防洪体系的渐趋崩溃,为了抗洪救灾,人们在江河下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营造工程防洪体系。但历史已经证明,这种方针不可能将灾害抑制于发生之前,结果只能是堤坝越筑越高,其有效寿命越来越短,水患却愈演愈烈。

    痛定思痛,雨后仍需绸缪。现在是全面重新审视我们的治水战略的时候了。现代治水观应当是将全流域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通盘考虑,本末结合,山水共治,工程与生态措施并举。特别注重生态防洪措施,着眼于江河中上游,立足于“防”,通过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将降水主要拦蓄于青山翠谷之中,减轻水利工程所承受的自然和社会压力,从而根本上保障江河的安澜。

    我国大江大河上游多在西部贫困地区。保护和恢复江河生态防护体系,保护原生林和营造人工林、防止过伐、过垦、过牧等等,都必须与当地扶贫开发、林业转产、自然保护等结合进行。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这是贫困地区所无力承担的。为此,必须建立生态效益的经济补偿机制,使江河中下游受益地区(一般都较富裕)能为上游提供充裕的资金。这种方针的实施将涉及不同省、区和政府的不同职能部门,必须由中央指定专门的高层统筹机构予以领导、协调和管理。

    为此,我们建议:

一、由国务院就治水问题组织系列座谈、论证会,邀请各方面专家、人士,广泛听取意见,为制定我国更科学、合理的治水战略提供思路;

二、在此基础上,建议恢复原“全国水土保持与水资源领导小组”或建立类似的中央统筹领导机构来领导实施这个战略;

三、按照“谁破坏,谁赔偿;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逐步建立江河生态保护经济补偿机制。

* 本建议最初由沈孝辉提出并执笔,经“自然之友”集体讨论后,于1997年由梁从诫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提交政府有关部门。遗憾的是,提案最后只得到水利部一个模棱两可,不得要领的“答复”便再无下文。

1997年2月11日

 〖此信后来曾得到这位负责同志办公室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