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首都环境

首钢应立即停止建设2160工程,并部分逐步迁出北京

    建国以来,首钢为首都北京的建设曾作出过重要贡献,至今仍是北京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但首钢也是北京耗能、耗水、排污大户,对保护北京的环境和市容极为不利。据了解,首钢年排污水5000万吨,占全市污水排放量7-8%;它所排放的烟尘、废气、废渣等都在严重地污染着北京的环境。首钢处在北京正西上风口,并逐年沿东、西轴线向东扩展,其所在的石景山区和毗邻的海淀、丰台近年已成为人口密集区,其污染对于北京西部城近郊区居民的健康和正常生活已造成直接危害。一个千万吨级巨型钢铁企业建在首都近郊并向市区逼近,世所仅见。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和国际性大都市,北京的城市性质与首钢的存在与发展根本上难以协调。

    多年来中央一再指出,北京不要再发展重工业,要加速环境整治和用地调整。这一指示在首钢不仅未能落实,最近后者还决定在居民稠密地区再建一个2160轧钢厂。此厂一建,不仅将大幅度增加废气、废水和其他污染物排放,并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和运输压力,还将占用预留治污设施用地,使首钢治污改造客观上失去可能。

    1986年,当首钢产量只有150万吨时,一批专家就已提出“首钢迁,还是首都迁?”的警告。据了解,目前首钢经营状况欠佳,如能果断抓住国营大中型企业机制转换时机,使长期以来首钢与首都的矛盾得到一个带根本性的解决,对于双方都将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若今天仍不能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解决问题,今后的难度和损失更将无法估量!

    基于以下理由和设想,我们建议首钢搬迁:

    一、对首都有利,对首钢长远发展也有利。

  1. 大大减少北京地区三废排放总量,大幅度改善首都环境状况;
  2. 大大缓解北京水、电、能源供求紧张状况;
  3. 有助于缓解北京交通运输的压力;
  4. 与技改结合,可使迁建后的企业在技术上,特别在节能、节水和环保技术方面,达到最先进水平。

    二、逐步实现。

用15至20年时间,将炼铁、炼钢、炼焦、烧结和轧钢这几个污染、耗能、耗水最严重的部分(即“上游”企业)逐步迁至河北省唐山市京唐港地区。

    三、搬迁的可行性较大。

  1. 据估算,“上游”企业只涉及首钢在京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左右,涉及资产约占首钢400亿总资产的一半,因此,这部分企业搬迁总体上牵动面较小;
  2. 目前北京市正在和唐山市共同投资开发建设京唐港。这里距北京较近,便于首钢公司直接管理,作为北京市投资开发地区,其资产和财务收入将继续归属北京市;
  3. 目前国家计委、交通部、冶金部和首钢已在京唐港曹妃甸规划建设一个20万吨矿石中转码头,接卸首钢所需进口矿石;首钢“上游”企业迁入后,矿石可直接由码头进厂,同时还可就近使用唐山地区其他原料和能源以及良好的水陆运输条件,从而大大降低今后生产成本;
  4. 京唐港海边滩地价格低廉,搬迁时可最大限度利用土地级差增值,降低成本;同时,“上游”企业搬迁后,首钢周边地区环境状况将显著改善,可使土地、房产大幅增值,首钢将从中长久受益;
  5. 在京唐港建大型钢铁企业,将直接带动渤海湾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河北省及唐山市都有利。

    根据以上理由,我们建议:

    一、尽快研究并落实首钢部分企业的搬迁问题。

    二、与此同时,首先立即停止首钢2160轧钢厂建设工程,以免造成新的损失。

* 此建议最初由荆中同志提出并执笔,经“自然之友”部分会员讨论后,由梁从诫于1997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向政府提出。但只得到冶金部一个含糊其词的答复便再无下文。